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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内空气质量检测(GB50325-2020)

而对于新建的民用建筑工程根据国家建设部制定的《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的规定。从2002年7月1日起“所有新建、改建、扩建的民用建筑工程验收时,必须进行室内环境污染浓度检验,检验结果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要求”。所有检测不合格的工程,不得竣工,管理机关也不得准许备案的要求。上海室内空气质量检测中心根据国家相关法规规范,结合多起空气污染案例实际污染源的分析结果,特向社会推出以下贴心于生活、工作的多种检测方案,供广大企业单位及个人参考选择。

  • 检测周期: 3-5个工作日
  • 售后热线: 4008-519-619
  • 客服热线: 021-32211020
  • 服务对象: 家庭、办公室、工程竣工验收等
  • 收费依据: 按检测项目及点数收费
  • 品牌机构: 上海聚星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家庭、商务楼办公室等在新装修、添置新家具后,所使用的一些装修材料、油漆、胶水等,会产生一些有害的刺激性气体,如:甲醛、苯、氨、TVOC(挥发性有机物)和放射性气体氡。对于长期在室内居住和办公的人员,具有相当大健康的危害。这些物质会慢慢的侵蚀我们的身体,引起肺癌、白血病、癌症等疾病。通过科学的检测可以了解居室和办公室是否符合相关标准,从而规避环境污染的风险。同时每天大约有80%以上的时间是在室内度过的,所呼吸的空气主要来自于室内,所以室内空气质量尤为重要。室内空气污染不仅破坏人们的工作和生活环境,而且直接威胁着人们的身体健康。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室内污染物的来源和种类日趋增多,同时为了节约能源,现代建筑物密闭化程度增加,如果其中央空调换气设施不完善,就会致使室内污染物不能及时排出室外,造成室内空气质量的恶化。室内空气污染包括物理、化学、生物和放射性污染,来源于室内和室外两部分。室内来源主要有消费品和化学品的使用、建筑和装饰材料以及个人活动。

  而对于新建的民用建筑工程根据国家建设部制定的《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的规定。从2002年7月1日起“所有新建、改建、扩建的民用建筑工程验收时,必须进行室内环境污染浓度检验,检验结果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要求”。所有检测不合格的工程,不得竣工,管理机关也不得准许备案的要求。上海室内空气质量检测中心根据国家相关法规规范,结合多起空气污染案例实际污染源的分析结果,特向社会推出以下贴心于生活、工作的多种检测方案,供广大企业单位及个人参考选择。


  服务范围:

  1、上海市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备案室内环境检测。

  2、建筑工程精装修房室内空气检测一房一验。

  3、装饰项目竣工验收备案空气检测

  4、精装修样板房空气检测

  5、个人家庭新房装修污染空气检测

  6、学校、幼儿园等公共场所空气检测

  7、精装修房交房验收室内空气检测

  8、办公室室内空气污染检测、甲醛检测。


  二、检测指标

  甲醛、苯、总挥发性有机物(TVOC)、氨、氡、甲苯、二甲苯。


  三、检测依据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20 (2020版) ,2020年8月1号实施


      检测内容:

  检测指标:甲醛、苯、TVOC、氨、氡、甲苯、二甲苯。

  检测指标限量标准: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限量

氡(Bq/m³)

≤150

≤150

甲醛(mg/m³)

≤0.07

≤0.08

苯(mg/m³)

≤0.06

≤0.09

氨(mg/m³)

≤0.15

≤0.20

TVOC(mg/m³)

≤0.45

≤0.50

甲苯(mg/m³)

≤0.15

≤0.20

二甲苯(mg/m³)

≤0.20

≤0.20


Ⅰ类民用建筑包括:住宅、学校教室、医院、幼儿园及老年人建筑等;

Ⅱ类民用建筑包括:办公楼、商店、旅馆、文化娱乐场所、书店、图书馆、展览馆、体育馆、公共交通场所、餐厅等。


    检测前期工作:

  1、报建类(进质监系统):工程竣工七日之后,签订上海市建设工程检测示范合同并进行网上登记备案通过后方可进行采样检测。

  2、非报建类:竣工七日之后,按照规范要求关闭所检测房间门窗,排除污染源影响、满足检测条件并经现场确认后方可检测。

  布点原则及依据:

  GB 50325-2020《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民用建筑工程验收时,应抽检有代表性的房间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抽检数量不得少于5%,每个单体建筑并不得少于3间;房间总数少于3间时,应全数检测。

本标准6.0.14条规定,幼儿园、学校教室、学生宿舍、老年人照料房屋设施室内装饰装修验收时,室内空气中氡、甲醛、氨、苯、甲苯、二甲苯、TVOC的抽检量不得少于房间总数的50%,且不得少于20间。当房间总数不大于20间时,应全数检测。

  GB 50325-2020《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 民用建筑工程验收时,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检测点应按房间面积设置:

  房间面积<50m2时,设1个检测点;

  房间面积≥50 m2且<100m2时,设2个检测点;

  房间面积≥100 m2且<500m2时,不少于3个检测点;

  房间面积≥500 m2且<1000m2时,不少于5个检测点;

  房间面积≥1000 m2且<3000m2时,不少于6个检测点;

  房间面积≥3000m2时,每1000m2不少于3个检测点。

  检测周期:

  自进场采样后3-5工作日出具加盖CMA(检验检测授权专用章)检测报告,具体报告周期视检测量

  及客户实际要求为准。

  检测报告内容:

  最终检测报告包括以下内容:

  1、工程概况;

  2、检测方法采用标准;

  3、检测使用设备;

  4、检测结果数据;

  5、检测报告编制、审核、批准人员信息;

  6、检测专用章及国家检验检测机构授权专用章、建筑工程类AT检测专用章(报建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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